在进入量刑阶段前,我方明确询问过你方,就定罪」程序是否还有异议,您方当时很明确告诉过我方,您与被告人无异议。」
「此外..
」
「所谓的640mI溶液的酒并未片面之词,而是存有其余佐证支持依据构成。」
「在24号毒品转移当天,毒贩孙蕊等人,为了知晓哪瓶原料为毒品,哪瓶为普通酒液,所以对原料毒品进行过登记。」
「其中,这瓶路易十三」的高档酒,明确标注为640mI与640克,孙蕊对此还专门拍摄了照片。」
正常情况下,640m1的酒不会这麽重。
但海洛因的密度更高,所以掺杂後总重能达到足足640。
「您可以看一下您右手侧的文档与照片。」
说着。
徐德眉头一挑,善意地伸手指了指对方桌上的东西,示意对方去看。
听到这话。
蔡彭内心烦躁的要死,却也没心情跟对方枢气,看向吕广,硬着头皮道:「审判长,即便如此。」
「但我方依旧认为,被告人赵瑞的行为仅仅只是与贩毒行为类似,而非重合。」
「24号当天下午转移毒品的行为,.,实际上并未随着毒品的转移而导致持有权的丧失!」
「持有权未转移,那麽,毒品所有人依旧是当事人留存自吸。」
44克的贩毒罪,赵瑞敢认。
毕竟,无贩毒意愿、非以贩养吸、无盈利、无前科...一系列的有利因素加持下来。
即便纯度高达97%,最多判个三四年!
而【故意杀人罪】已经被降低至7年左右,依照吸收原则,哪怕贩毒罪构成,总刑期也就是七八年的事。
但前提是,这只是44克。
1300克的海洛因他真不敢认啊!!!
蔡彭这辈子就没见过,全东国有哪个律师敢给委托人认下1300克毒品的例子,寻常律师听到要给这玩意辩护,单单是听都得吓出两滴冷汗!
所以他得否认。
但问题又来了。
「辩护席,您的意思是,24号当天下午,640克的毒品并非是交易?」
「也就是说,毒品的持有权并未从被告人赵瑞转移至毒贩「孙蕊」身上?」
「暂且不提是否构成贩毒罪。」
民诉席。
徐德此刻眉头挑了挑,可谓龙飞凤舞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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