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街道派出所。
随着一辆警车停靠,刘芸从车上下来,她脸上愤愤不平,被几个警察一路带到询问室。
警察忍了一路,等到了询问室後,他看着坐在桌後的刘芸,终於是忍不住了。
「你告不告那是你自己的事。」
「现在,你最该做的,是配合警方进行查案!」
旋即。
民警便深吸一口气,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,缓缓道:「说吧,事情经过都是什麽。」
听到这话。
刘芸内心不忿,双手抱胸,鄙夷道:「不就是一点钱吗?真是小气!彩礼钱还值得报警.
说着,她微微一顿,眼前一亮好似想到什麽,连忙道:「警官,我们这就是家事,您看看,我跟那男人是夫妻,登过记的夫妻啊。」
「他就是脑子一热,一糊涂所以报的警,这就是家庭纠纷,这种事哪怕是警察也没权利管吧..
俗话说得好。
清官难断家务事,更别说民警了。
一些家庭内部的矛盾,如夫妻互相打架,放在社会上就是故意伤害和互殴。
但放在家庭的基础上,警察就没多少权利理会了。
抓走拘留?人家说不定会矛头共同指向警方。
不抓调解?那婆说婆有理,公说公有理,难以调解。
所以,一般案件如果表明报警人与加害者是夫妻关系...警方基本就懒得管了。
但问题是..
「咔。」
恍惚间。
面前负责记录的民警微微一顿,他眉头蹙起,放下手里的笔,抬头看着面前的刘芸,缓缓道:「什麽民事纠纷?」
「我们接到的报案是「刑事犯罪」!」
不是纠纷?是违...违法?
刘芸一愣,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警察,片刻後,她脸上流露出错愕的表情。
「你是说,我犯罪?」
她能犯罪?不可能!自己最多就是拿了九万的彩礼,怎麽可能算犯罪?
最多就是结婚不给碰,但法律可没说结婚後,丈夫就有权利强行要求妻子进行性行为!
所以,无论从哪点来看...她都没有任何犯罪记录!
不等警察开口,刘芸便好似听到什麽玩笑话一样,不可置信地开口道:「不可能!」
「诬告!这绝对是诬告!我要找律师,我要找律师告他!」
听闻此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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