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有人这麽打官司的?
官司不是这麽打的!他应该是双方互相拉扯,用利益进行算计,彼此间互换筹码,最终各自各退一步,取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值。
最终再由法官宣判出来才对。
而不是眼下给一方丢进死胡同!
甚至连原路返回的机会都不给..
「我...这...
」
辩护席上,蔡彭盯着徐德,嘴唇蠕动片刻,拳头紧攥,却是一个辩驳的词汇都说不出来。
640克...
确实。
先不说对方手中捏着酒液确实没被外人更改的证据。
哪怕纯度真的是被孙蕊拉高才出现的70%,赵瑞其本身所使用的就只有40%的纯度..
那难道,就不算640克了吗?
不。
「审判长,公诉人认为民诉方引用法例并无其余异议。」
公诉人郑通此刻颔首点头,他开口道:「《刑法》第347条【贩毒罪】,有关毒品数量的确定确实在第357条」第2款存在明确规定。」
「在未达到毁灭毒品」的前提下,查获毒品数量,要依照总质量」来定,绝非纯度。」
想破坏很简单。
冲进马桶、丢进黄浦江、甚至是直接烧掉,都算毁灭毒品。
如果做出这些行为,警方才会单依照毒品本身算,而不是整质量。
除此外...一些比较极端的方式也可以。
如,将毒品掺进排泄物中,客观上不算辅料,所以,只会分离出毒品,只算毒品质量o
但无论哪种,很明显。
「被告人赵瑞,将毒品溶解於酒液中的行为,无法构成「毁灭毒品」的行为。」
「所以,综上所述。」
郑通面色严肃,沉声道:「毒品总质量,应当将辅料纳入其中,不看其纯度。」
「以违法贩卖640克海洛因毒品进行追究其刑事责任!!!」
听到这话。
审判台上,审判长吕广也是颔首,旋即视线落在被告席上。
「被告人,公诉方所言,你方是否要进行反驳?」
「我...我不认,我不认!」
「怎麽可能640克?这根本不可能,肯定是孙蕊故意栽赃的,和我没关系啊!」
审判区正中心。
被告人席位中,双手被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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